主任-周建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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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毕人常〔2016〕9号
《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已由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并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