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机关党委
如何开展好贯彻实施
《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情况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的通知精神,于2018年3月12日,在市人大机关604会议室,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检查前的培训讲习。
讲习会由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万兴银同志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学军讲习。
吴学军说,根据宪法、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38365-365关于对毕节市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情况开展检查的工作方案》已于2月9日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通过。按照方案安排,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由我和昌琪主任带队赴威宁自治县、赫章县、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海湖新区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方案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专题讲习如何按照《方案》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吴学军指出:
第一,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是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开展好此次《条例》执法检查对于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深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更好地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凝聚扶贫攻坚力量,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法制保障;二是有利于查找《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据《条例》扎实开展工作;三是有利于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使执法检查的过程同时成为对《条例》宣传普及的过程,也是对人大工作的展示过程,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人大的形象和权威。
第二,深入学习《条例》。此次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成员要熟悉《条例》的内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才能准确把握各级各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因此,要深入学习、认真研读《条例》,强化执法意识,进一步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对照《条例》的八章九十二条开展检查工作。
第三,对照《条例》的内容开展检查。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讲的“注重目标对象精准、注重科学规划引领、注重机制体制建设、注重工作举措创新、注重社会力量参与、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注重工作作风建设、注重责任监督落实”等八个体系的落实情况,对照《条例》各项内容,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
第四,突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在执法检查中要重点突出。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重点查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乡村振兴规划或计划落实情况、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扶贫开发活动情况)。二是脱贫攻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制定及报批实施情况。三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及其使用情况。四是扶贫项目库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情况,项目的申报、审批(备案)、实施情况。五是相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六是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七是产业扶贫推进情况(重点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查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分管副乡镇长每人1000亩以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建设情况)。八是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内容。
吴学军要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是各检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深入实地检查,切忌走形式、走过场。二是各检查组人员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请假。三是各单位参与执法检查人员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吴学军强调,此次执法检查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执法检查工作正式启动。我们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确保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为“法治毕节”创建和实现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毕节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聆听讲习的有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共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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