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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任免职名单

(2017年6月23日毕节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桂祥友为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主任;

孙小井为毕节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为毕节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

陈红梅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珣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谢培午的毕节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静梅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梅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娟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宗慧娟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平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红梅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符东红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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