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任免职名单
(2017年6月23日毕节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桂祥友为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主任;
孙小井为毕节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朱 平为毕节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
陈红梅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罗 珣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谢培午的毕节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静梅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 梅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 娟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宗慧娟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舒 平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红梅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魏 劲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符东红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