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办 作者:市人大办 编发:何家友 罗国锦 时间: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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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毕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可以依法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增强我市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经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
二、征集内容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足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
三、征集要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需要规范的主要事项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中心A栋二楼206室,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617728、8221303(传真)
电子邮箱:bjsrdf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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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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