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考虑试验区能矿资源开采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集约、节约开发模式,做好煤电一体化开发;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协调风电开发布局和配套电网建设,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加快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抓好电力设施基础建设,提高输配电能力,提高清洁、高效电力比重。
(五)积极利用试验区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优势,发展煤制清洁燃料、煤化工项目,努力探索试验区煤炭高效、清洁转化之路;加强低渗透性煤层气抽采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瓦斯脱氧提纯技术生产CNG、LNG,或积极利用瓦斯发电;加大对分布式能源和非常规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
(六)加快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和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率;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工程覆盖率;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和太阳房等太阳能开发利用。
(七)打造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能源设备制造基地,以煤机制造为切入点,按照“大型化、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多联产”的要求,同步发展非煤矿山机电、工程机械、化工机械等设备制造业,建设中国南方能矿资源开采基地、中国西南煤机装备制造基地、中国南方资源深加工基地。
(八)相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时,应当根据试验区实际发展情况,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以及能源发展环境,通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定好全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目标。
四、调研结论
(一)将资源优势科学合理、可持续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已经成为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因此,围绕将毕节试验区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这一国家层面给毕节的定位,继续加大对能源产业的支持、扶持,使能源产业在毕节试验区得到不断壮大和巩固提升,同时围绕能源产业将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延伸,应该成为毕节市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当前和今后一段历史时期发展经济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我国现行的各类产业发展规划,例如毕节试验区《能源规划》等,在实施的中后期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既是国家的规定,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而经过评估之后对相关规划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是科学决策的具体表现,它能使我们最终确定的发展目标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从而更好地做到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能源发展规划中后期评估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13年3月
2、《毕节试验区“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毕节市发改委 2011年9月
3、《毕节试验区“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后期评估报告》 毕节市地方煤矿勘测设计队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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