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毕节市人办 作者:毕节市人大办 编发:罗国锦 时间:2015-05-30
关于《毕节市新一轮退耕还林暨荒山绿化
工作情况报告》的综合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至2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新一轮退耕还林暨荒山绿化工作情况报告》。与会人员认为,2014年下半年以来,全市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荒山绿化工作,积极开展了大规模的绿色毕节行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植树造林的良好氛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综合与会同志发言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一、扎实推进绿色毕节行动。一是科学规划。紧紧围绕试验区生态建设主题,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布实施,有序推进。要将倒天河水库、草海以及三江源头等重点区域纳入绿化范围,对基本农田退耕要慎重把握政策和尊重农民意愿。二是科学造林。要做到科学选种、科学育苗和科学栽种,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质量。要创新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绿色毕节行动的积极性,达到既绿化美化环境,又增加群众收入的目的。三是强化保障。要统筹安排并及时划拨项目资金,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保障绿色毕节行动顺利开展。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并兑现资金。对造林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的现象。
二、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对已实施的退耕还林和荒山绿化工程,要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意识,强化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创新管护机制,形成精准管护、全面管护、长期管护的常态化管护模式。对现有森林资源,要着重加强火灾预防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
三、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明晰林地产权,增强群众造林及管护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规范和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收储等制度,依法管理和使用森林资源,有效发挥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建立和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保障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四、做大做强林业生态产业。在退耕还林和荒山绿化工作中,要结合毕节实际提高经果林的比例,进一步把产业结构调优、规模做大,加快形成核桃、樱桃、茶叶、石榴、苹果等林业生态产业,退出一片片生态,绿出一批批产业,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增收致富中的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制定相应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在六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